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式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融資人(簡稱融資人)將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質押給符合條件的融資人(簡稱出借人),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和解除質押的交易。
2013年5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聯合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辦法(試行)》,標誌著這壹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具備了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流程:
1.並購方、融資方與證券公司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收購人和出借人的委托,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報告交易情況;
3.交易系統根據相關規則對交易申報進行確認,並將交易結果發送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深交所確認的交易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清算和結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