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華誼在三板上市之前,曾投資19.6%的股權給壹家名為易茗尚品的公司。由於持股比例不足20%,華誼對易茗尚品公司的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下,易茗尚品公司的年度損益不會影響華誼合並報表中的利潤。
此外,值得壹提的是,騰訊在收購58同城姚先生股份時,也獲得了19.9%的股份。在這樣的持股比例線下,騰訊可進可退,可守可守。它不僅可以獲得壹個董事會席位,還可以實現對58同城業務的密切觀察和監控,而不會對其產生重大影響,幹擾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
作者註:如果持有比例超過50%,那麽也要用成本法核算。因為這個時候,投資方已經實現了控股而不是共同控制,所以這個時候,投資方和目標公司已經是壹家人了,多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