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費用:註冊系統費用比較低,註冊系統所需時間短;
3.審計機構的區別:註冊制的審計機構主要是中介機構,審計機構主要是政府。
以上就是股票發行核準制和註冊制的區別。
發行制度由註冊制變為審批制。
1.審批制改變了中國證監會的股票發行職能,審批制中的證監會在股票發行中發揮著重要的監管作用;
2.審批制使市場發行更具代表性和真實性,保證了股票市場的真實性和穩定性;
3.審批制進壹步增加了證券承銷商在市場中的風險和責任;
4.審批制有助於市場投資更加成熟,樹立優秀的投資理念;
5.核準制使得壹、二級股票市場的收益和風險趨於壹致;
6.審批制有利於中國證券市場進壹步與國際證券市場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