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交易價格的原則是:1,交易量最大的價格。2.高於成交價的買入申報和低於成交價的賣出申報全部平倉。3.交易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中至少有壹方已完成交易。4.兩個或兩個以上價格滿足上述條件的,上交所取中間價,深交所取前次收盤的最新價格作為成交價格。5.集合競價中的所有交易都以相同的價格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