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10%的限價是從1996 12 16。
價格限制:
自1996 16年2月16日起,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別對上市股票(含A、b股)和基金證券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即除首日上市的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在壹個交易日內相對於前壹交易日收盤價不得超過16。計算公式為:前壹交易日收盤價× (1 10%)。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為0.01元,超過漲跌幅限制的委托無效,交易所將自動取消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