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市前時段(09: 00-09: 30):不得與前壹交易日收盤價(如有)相差9倍及以上;也不得低於前壹交易日收盤價(如有)的九分之壹或以下;
2.連續交易時段(9:00-12:00、13:00-16:00):如果第壹次掛牌是買入,價格必須高於或等於前壹交易日收盤價24個價位的價格;如果第壹個報價是賣出,那麽它的價格必須低於或等於最後壹個交易日收盤價以上24個價格點的價格;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首次開盤價與前壹交易日收盤價的偏差不得超過9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低於1/9或以下。
3.收盤競價交易時段(16:00-16:10):在下單時(16:01-16:06),漲跌幅限制為參考價的±5%。在不可撤銷期和隨機平倉期(16:06-16:10),漲跌幅限制範圍在輸入期末(16:06)記錄的最低賣價和最高買價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