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規定,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可以在上市之日、上市滿壹年、上市滿兩年三個時點轉讓所持股份的三分之壹。此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主板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新三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新增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公司子公司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其他股東不得出售。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持股滿壹年的,只要股份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