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許可。壹般有以下原因: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續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許可證,壹般是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營不善導致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