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查賬簿是指對某些在序時賬簿和分類賬簿中未能記載或記載不全的經濟業務進行補充登記的賬簿,對序時賬簿和分類賬簿起補充作用。
具體包括:
1、應收賬款備查簿;
2、應收票據備查簿;
3、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備查簿;
4、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簿;
5、代管商品備查簿;
6、在用低值易耗品備查簿;
7、出租出借包裝物備查簿;
8、臨時租入固定資產備查簿;
9、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備查簿;
10、應付票據備查簿;
11、應付債券備查簿;
12、遞延稅款備查簿;
13、實收資本(股本)備查簿;
14、持有股票備查簿;
15、股權投資未確認虧損備查簿;
16、發票備查簿;
17、賬銷案存資產備查簿;
18、以後年度彌補所得稅虧損備查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