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我們也稱之為固定增長。這個術語主要是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私募和公募。前者只針對特定的少數人銷售股票,不采取公開勸募的方式,所以也叫“私募”、“定向發行”。後者是向不特定發行人發出廣泛的認購邀請。
3、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壹,目標的特異性;也就是說,其銷售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和其他具有資金、技術、人才優勢的專業投資者。他們自我保護能力強,能夠獨立做出判斷和投資決策。
第二,銷售方式有限制性。也就是說,壹般不能向不特定的普通投資者公開募集資金,從而限制了即使發生違規行為,其對公共利益的影響程度和範圍。在這種情況下,通常的證券監管措施,如發行審批、註冊或嚴格的信息披露,對他們來說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壹種監管資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