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協議能否被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求答案
同時,雙方約定該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若A公司未能按照約定履行回購和付款義務,則C公司可以憑借強制執行公證書直接向法院申請對A公司財產的強制執行。“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已成為近年來非常流行的壹種信托融資方式。融資方有利用自有股權進行融資的需求,但由於各種原因(多見於限制流通或者規避稅費目的),融資方不願意或者不能將其名下的股權直接過戶到信托公司名下,於是采取變通的方式,即將對應股權的收益權作為標的轉讓給信托公司,轉讓價款實際就是融資數額,到期後融資方再以融資數額加上融資利息作為回購價款回購股權收益權,從而恢復股權的原始形態。融資方通過“獲得轉讓價款支付回購價款”的方式變相實現了“借款還款”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