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不是很清楚,但根據我的理解,應該是A公司通過換股的方式用654.38+00萬股換得了B公司20%的股份。發行股份會分散控制權,但如果A公司的控制人擁有公司60%以上的股份,分散的股份會很少。比如老板A本來擁有9000萬股,他直接持有60%的股份,也就是5.4萬。此時增加10萬股,總股本變成1億。老板A仍然擁有A公司5400萬股,持股比例變成了54%。但只要他擁有51%以上的股份,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就還在他手裏。他通過了股權置換。還可以獲得B公司收入的20%。事實上,這是他應得的。這只是資本運作的壹種手段。其實股份多元化是相對的。在實際操作中,老板A可能不直接控制565,438+0%的股份,但他可以通過其他間接方式實際控制公司。
同組之下,無所謂。這壹切不過是相關公司之間制造投資和收益的假象,真的沒什麽可談的。大老板是壹個,不管整件事怎麽往下走,都不是從左手到右手,而是為了合理避稅,抵消收入。說白了就是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