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轉讓方式間接持有股份的(非上交所、深交所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年修訂)》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壹次性轉讓財產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補充:請參考我回答妳問題的第三項。謝謝提問:是的,有這個必要嗎?是否可以根據不同的交易所繳納不同的稅(僅個人所得稅)?回答:上交和上交不用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