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需要。股份公司的設立登記和章程擬定只需要記載發起人的狀況。因為股份公司的股份的載體是股票。當某個人持有該股份公司股票的時候,他就是該公司的股東。而公司登記機關很難掌握到這些交易信息。所以,公司登記機關是不登記非發起人股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壹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壹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壹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