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6月1日,為了償還在上海橡膠股票風暴中向列強的借款。郵傳部尚書盛宣懷和督辦大臣端方聯名向川督王人文發出“歌電”,告以度支部決定的川漢鐵路股款處理辦法:對公司已用之款和公司現存之款,由政府壹律換發給國家鐵路股票,概不退還現款。如川人定要籌還現款,則必借洋債,並將以川省財政收入作抵。此電明示,不許川省股東保本退款,而只允換發鐵路股票,即政府不但收路,而且奪款。鄧孝可原認為“政府接收路,並非接收款”,至此方知政府款路皆收。王人文收電後,知此電壹宣,全省必大亂,於是竟壓下不宣。盛宣懷、端方又徑電川漢鐵路公司駐宜昌總理李稷勛,詢問是否見到“歌電”,李即致電成都總公司索閱,總公司轉詢督署。王人文便只得抄示公司,電文公開,全省輿論大嘩。同時,端方、盛宣懷等又叠催王人文派員清查鐵路公司各地帳目,以便接收,查帳員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