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貸款: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
3月1日,公允價值為500,此時滿足確認減值的條件: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5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400
4月1日,公允價格漲到1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5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0。
這意味著“減值準備在持有期間可以轉回,但不能通過損益”,即通過非損益即權益賬戶(資本公積)轉回。
相比之下,如果是債務工具,可以通過損益進行轉回。如果把上面的例子換成債權,4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500
貸款:資產減值損失500
權益工具和債務工具的處理是不同的,因為債務工具的價格變化不大。壹旦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經恢復,這種情況將保持相對穩定,因此已確認的減值損失可以轉回。而股價波動頻繁,影響價格變化的因素很多,價格運行方向不穩定。因此,這種不確定性不應影響利潤,其已確認的減值損失不能通過損益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