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行情 -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下列不需要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的項目是()。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下列不需要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的項目是()。

答案:c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16條規定,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壹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且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包括以下內容:①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的名稱、地址;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為法人的,其名稱、註冊地和法定代表人;②持股目的,是否打算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的權益;上市公司名稱、股份種類、數量和比例;(四)上市公司權益股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的時間和方式,權益股增減5%的時間和方式,以及增持股份的資金來源;⑤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的時間和方式;⑥權益變動事實發生前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買賣公司股份的簡要說明;⑦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