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壹、主要職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和頒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範圍。
3.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經營規則。
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和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估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狀況。
6.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和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範現場檢查行為。
7.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並表監管。
二、監理工作的目的
我們將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保護存款人和消費者的利益,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增強市場信心,通過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信息披露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的了解,努力減少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