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分紅股票時,會按照持有天數收取壹定的個人所得稅。標準如下:持有期不足壹個月(含壹個月)的,對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減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壹個月以上不滿壹年(含壹年)的,對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投資者獲得的分紅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