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也是壹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具有如下特點:
1、優先股股東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無表決權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
2、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業績好壞影響,並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余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4、股票按購買主體劃分,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優先股股東壹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擴展資料:
指持有該種股票股東的權益要受壹定的限制。優先股股票的發行壹般是股份公司出於某種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註明“優先股”字樣。
優先股股東的特別權利就是可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並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分取剩余資產,但壹般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其具體的優先條件必須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確。
百度百科-優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