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計劃。
1.5國家重大海上溢油事故
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是指海上溢油規模或對環境可能造成的損害程度超出省級行政區域應急能力或範圍,或超出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能夠應對的規模或範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予以協助的海上溢油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可判定為重大國家海上溢油事故:
(1)預計溢油量超過500噸,可能汙染的海域位於敏感區域;或者可能產生重大國際影響的;或者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
(2)預計溢油量超過100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