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的會計處理、被投資企業、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該方案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準並在工商部門辦理完增資手續後,按實際發放的股票面值,借記“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積”,貸記“股本”。
投資企業、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時,並沒有增加資產或所有者權益,持股比例也沒有增加。雖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價,但這種市價已存在於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權日,會由於派發股票股利而使開盤價格降低,即使以後市價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屬於未實現的增值,根據收益實現原則,不能將股票股利確認為收益。因此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時,不用作會計處理,只需在備查簿中登記所增加的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