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增資後的股權比例:原股東= 60%;新股東=40%
10000-6000 = 4000-實收資本增加
505/60%=841.67(萬元)-雙方按份額比例對現有盈余公積應承擔的金額。
4000+841.67*40%=4336.668(萬元)-擬投入資金總額。
如果每股1萬,他至少要買43股,也就是拿出4336萬元。(336萬元為新股東進入公司後享有的原盈余公積權益)
增資的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4336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4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336
這樣,除實收資本外,兩個股東享有的股東權益合計為8,465,438+0,000元(盈余公積505萬元,資本公積336萬元),其中:
原股東=841*60%=505(萬元)
新股東=841*40%=336(萬元)
後續的賬務處理和分配可以按照增資後的賬目繼續進行,雙方都不會有損失。否則要還原增資前的時間點,分別計算增資前後,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