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針對配偶參與炒股存在的問題,黨組織或有關部門可以進行教育引導,向黨員及其配偶說明黨紀、黨規對黨員及其家庭的要求,提醒其遵守相關規定,加強對金融投資風險的認識。
2.配偶炒股行為涉及嚴重違紀違法的,可以按照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處理,包括紀律處分、組織調整或者其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