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將冠以“ST”:
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股東權益低於註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註冊會計師對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未經註冊會計師和有關部門確認的部分後,小於註冊資本;
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原因。,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暫停,三個月內無法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