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該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