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股東的款項。這是最常見、最常見的形式。
2.二是向股東送股。這種方式的主要目的是將資金留在公司,擴大業務,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長遠利益和長遠目標。
3.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配,即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配給股東。
散戶是股東。只要持有公司股份,不管持有多少,都是公司的股東。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