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2號,2016)第壹條規定:“(三)職工在壹個日歷月內取得的以股(權)形式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為壹次。
職工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多次以不符合遞延納稅條件的股票(權利)形式取得工資薪金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第七條執行。"
個人投資者通過營業部櫃臺申請股票期權業務,開通後可在相關軟件上買入交易。常見交易的期權有三種,上交所50ETF期權,大商所豆粕期權,鄭商所白糖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