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公開發行股票從受理到核準壹般要3個月左右,短的也有1個月以內的,具體以監管機構的審核時間為準。從券商幫助發行人把申報材料報到證監會裏面開始,直到拿批文或者撤材料或者被否決之間的過程統稱“證監會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 第三十四條 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