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益權信托的具體操作流程大致如下:
1.公司股東(委托人)與信托公司(受托人)協商,簽訂信托合同。股東將自有股權的收益權有償轉讓給信托公司,允許信托公司將股權的收益權轉讓給社會投資者。除收益權外的其他股東權利仍由委托人行使。
2.信托公司(受托人)與社會投資者(受益人)簽訂股權收益權投資信托合同。信托公司將股權信托的收益權分割成若幹份出售給社會投資者,社會投資者根據股權信托收益權的投資信托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信托公司應當按照信托合同約定的方式向受益人支付股權收益。
3.信托公司應當向公司股東(委托人)支付信托轉讓收益權的價款。委托人將出資證明書轉讓給受托人,並將信托合同復印件交給公司;受托人應當將出資證明書交回公司,公司應當換發新的證明書,或者在原證明書上簽名,表明收益權已經受托,並在股東名冊上予以說明。受托人憑新證書或已簽署的證書行使收益權。
4.這類信托壹般都有收益權回購協議。信托期限屆滿,委托人會按照約定回購股權收益權,壹般會有第三方擔保回購,使股權恢復到滿意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