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可以通過紙質或電子方式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投資者在簽字前應仔細閱讀《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內容,充分了解創業板投資風險。同時,投資者應當知道,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中的披露只是壹個列舉,未能詳細列舉創業板交易的所有風險。
此外,投資者在參與交易前,應當認真閱讀相關法律法規、交易所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還應當了解和掌握其他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確信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和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創業板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兩類投資者必須簽署創業板新投資風險揭示書:壹是合格新普通投資者;二、股票投資者中希望參與註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申購和交易的普通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