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股申報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要約方式進行。股票轉股的具體操作,建議持有人在備案前咨詢開戶的證券公司。
2.持有人可申請將其賬戶中的全部或部分應時可轉換債券轉為公司股份。
3.可轉債轉股的申報單位為手,第壹手的面額為65,438+0,000元,轉股的最小單位為1股;在同壹個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股份的,折算股份數合並計算。轉股時未轉股為65,438+0股的可轉債,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在轉股申報日的下壹個交易日以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