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經營需要用錢,它可以再發行壹部分股票,將這些股票賣給老股東們,壹般價格會比較低,這種方式要通過股東大會的通過並且經過證監會的批準。
也有另壹種方式,公司再發行壹部分股票,將這些股票賣給股東以外的投資者(老股東如果願意也可以買),這種方式股票發行價格比較高,叫增發。
從理論上講,只要公司發展前景好,配股對股東是有利的,就好比大家合夥做生意,現在有比大買賣,需要再投點錢,可以賺壹大筆,那麽合夥人就都願意再出錢。
但實際上,我國股市由於體制的原因,配股、增發已經成了大股東“圈錢”的代名詞,如果哪家公司要配股、增發,股價就會跌下來。
公司董事會根據需要發布配股方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和報證監會及相關部門批準後,公布登記日、除權日、繳款日(壹般為2周)、配股上市日(壹般是繳款日結束後幾周內)。投資者只需在繳款期內交足款項,在配股上市日後即可買賣所配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