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大寫數字是: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元(圓)、角、分、零、整。
2.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壹個重大腐敗案件“郭桓案”而頒布法令,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大寫,以增加篡改賬簿的難度。
擴展數據:
1,計數字數大寫,自古沿用。雖然有些賬戶解放後逐漸改為阿拉伯數字,但都是重要賬戶;支票匯款;股票、政府債券和票據仍然使用大寫的漢字和數字。
2.大寫數字的使用最晚可以追溯到近700年前,始作俑者應該是充滿改革精神的唐朝武則天。她是唯壹敢寫自己文字的女王;她的名字的“萬”字就是明證。
3.如果匯票的簽發日期是用小寫字母書寫的,銀行將不予接受。如未按要求填寫資本化日期,銀行可以承兌,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票人承擔。
4.票據簽發日期必須用中文大寫。為防止票據簽發日期被塗改,在填寫月份和日期時,如果月份是壹、二、十,日期是壹至九和壹、二、三,應在其前面加壹個“零”;如果是11日到19日,要在前面加“壹”。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中文數詞?百度百科_大寫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