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退股退錢方式:1。股東購買股份時已簽訂退股協議的,可以參照該協議退股退錢;2.如果沒有約定,股東可以通過將股份轉讓給他人,收取壹定資金的方式返還股份和款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變更,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