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產權轉讓文書”所載的金額,即轉讓標的物的價值,即股權轉讓的金額。
2.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股權轉讓金額×適用稅率(萬分之五),減半征收。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換中“設立、收取和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征收的壹種稅。
印花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預訂、領取和使用稅法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應稅憑證的簿、收、用的不同,納稅人可分為承辦人、記賬人、公證員、領用人和使用人。
由兩個以上當事人簽訂合同或者應稅憑證的,所有簽訂合同或者應稅憑證的當事人都是納稅人,但不包括合同的保證人、見證人和鑒定人。
在國外代收代付,但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由納稅人使用。
以電子形式簽署的各類應稅憑證的當事人也是印花稅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