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因為股東眾多且分散,眾股東並不實際參與公司管理,所以其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程度較高。
有限責任公司的兩權分離程度較低,因為它是誰出資誰經營,其股東多通過出任經營職務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定公司事務,所以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程度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