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註冊文件進行形式上的審核,不做實質性的判斷,即降低了上市門檻;同時在中介機構即券商的支持下,對擬上市公司進行檢查,及時加強對欺詐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而且有降低退市門檻的規定。通俗的解釋就是上市退市門檻下降,意味著新股上市數量大幅增加,退市股票數量也將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