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條件
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後設立的,或者本法施行後新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持有面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為10%以上。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