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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5新股申購規則主要有以下變化:
第壹,業務流程調整。
新股申購預付款取消後,投資者在申購當日(T日)進行申購,不支付申購費用,T+2日根據中簽結果支付申購費用。
第二,強調自主訂閱。
明確規定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代為申購新股。
第三,落實投資者認購約束機制。
細化明確“網上投資者在12個月中簽三次未足額繳款的,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申購”的處理方式和原則。
4.廢棄股份的處置。
明確因投資者資金不足而放棄的股份、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無效的股份,由主承銷商承銷或發行人與主承銷商事先確定的其他方式處理。
5.(深圳市場)小盤股全部網上發行。
明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當直接定價並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
參考資料:
新股網上網下發行細則問答,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細則投資者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