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益權信托的具體操作流程大致如下:
1.公司股東(委托人)與信托公司(受托人)磋商並簽訂信托合同,股東將自己股權中的收益權有償轉讓給信托公司,允許信托公司將股權的收益權轉讓給社會投資者。除收益權外的其他股東權利仍由委托人行使。
2.信托公司(受托人)與社會投資者(受益人)簽訂股權收益權投資信托合同。信托公司將股權信托收益權分成若幹份賣給社會投資者,社會投資者按照股權信托收益權投資信托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款。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約定方式向受益人支付股權收益。
3.信托公司向公司股東(委托人)支付信托轉讓收益權的價款。委托人將出資憑證轉移給受托人,並將信托合同副本交給公司;受托人應將出資證明交還公司,由公司換發新證,或者在原始憑證上簽章註明該收益權已經信托,並在股東名冊上予以說明,受托人憑新證或簽章後的憑證行使收益權。
4.該種信托壹般都有收益權回購協議。信托期限屆滿,由委托人按照約定回購股權收益權,壹般還有第三方保證回購,從而使股權恢復圓滿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