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審批制?
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三種,即審批制、核準制和註冊制。核準制是介於註冊制和審批制之間的壹種中間形式。在核準制下,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不僅要充分披露企業的真實情況,還要符合有關法律和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的必備條件,證券監管機構有權駁回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行股票申請。證券監管機構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進行審查,同時對發行人的業務性質、財力、質量、發展前景、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等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據此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作出價值判斷和是否核準申請的決定。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屬於核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