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公開發行上市: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其中並未規定公司公開發行的總數量,這應該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自行確定,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批準。
2 、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壹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壹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3、增資發行:即俗稱的增發或非公開發行,但未規定發行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