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股,“普通股”的對稱。是指公司發行的享有特別權利的股份。包括優先股和後配股兩種。優先股較普通股享有權利要優先,但權利內容不如普通股普遍。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
法律依據: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壹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