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負面清單”中,包括P2P,將不允許自保;不得直接或間接集資;不得承諾保本保息;不向非實名用戶推薦項目;無虛假宣傳;不得發放貸款;融資項目的期限不得拆分。
3.P2P也將不得銷售理財、資產管理、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不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更禁止開展股票撮合業務。
4.現在《辦法》明確要求P2P平臺必須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這意味著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不被認可。中青金夫與廣東華興銀行達成合作,為投資者提供更安全的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