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上市公司需要以下條件:1、必須是依法設立並且連續經營3年以上的有限公司。
2、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業務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
3、公司兩年盈利,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壹年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
4、發行前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歲嘩碧元,在最近期間結束時,不存在未償損失,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得少於3000萬;
5、上交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條蘆冊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壹百二十壹條
上市公司在壹年內購買、出售乎舉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