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獨立董事壹般是選舉產生的。具體來說,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65,438+0%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由股東大會決定。獨立董事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獲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所以獨立董事只有是上市公司才能成立。普通公司沒有獨立董事的職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二條上市公司應當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壹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股東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