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queath]
立下 遺囑 將財產的壹部或全部贈給 別人 詳細解釋 指遺囑中關於將全部或部分財產贈與特定人的條款。 巴金 《家》 三五:“ 姑媽 只得了壹點 東西 ,還有五百塊錢的股票,這還是列在遺贈裏面的。” 猶 贈送 。 晉 陶潛 《乞食》 詩:“主人解余意,遺贈豈虛來。” 明 馮夢龍 《永團圓·報任寧陽》 :“憶萍逢綈袍遺贈,挈遊燕好爵同膺。” 許地山 《綴網勞蛛·枯楊生花》 :“ 親戚 家中既沒有女人,除年節底遺贈以外,是不常往來的。”
詞語分解
遺的解釋 遺 (遺) í 丟失:遺失。遺落。 漏掉: 遺忘 。遺漏。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 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 遺憾 。遺老(a. 經歷 世變的老人;b. 仍然 效忠前壹朝代的老人)。 贈的解釋 贈 (贈) è 把東西無 代價 地送給別人:贈與。贈禮。贈言。贈序(送別的 文章 )。贈別。贈送。回贈。 古代皇帝為已死的官員及其親屬加封:追贈。 驅除:以贈惡夢。 部首 :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