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股東就是購買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的股東:《公司法》第129條規定,公司發行的股份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為記名股票,應當記載發起人、法人的姓名,不得設立賬戶名或者代表名。第壹百三十條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三)各股東所持股份的編號。(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股票的數量、編號和發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