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特別表決權的股東持有壹個上市公司的股份總數應當達到該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以上。
每壹特別投票權股份的投票權數應相同,且不得超過每壹普通股投票權數的10倍。
具有特別表決權的股份不得在二級市場交易,但可以按照本所的有關規定進行轉讓。